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所属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B+及以上)的高校、全球排名前的国(境)外高校,且各学习阶段均获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一致。
应聘医学类、计算机类、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动力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等紧缺专业的,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层次可适当放宽。
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条件:硕士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不超过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2.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
3.近5年取得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科研成果等(论文论著、专利须为正式发表、出版、授权的)。
以上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
“岗位﹢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位﹢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三)面试考核
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批次、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其他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有关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教授四级岗位,给予20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2.副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二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三级岗位,给予10-15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3.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讲师一级岗位,给予6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博士工作室。
4.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同时享受博士津贴。
(三)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的人员,相关待遇按《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工作安排和计划分批次完成情况,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了解新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