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科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00358316979361088&wfr=spider&for=pc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崔立慧
为持续推进以工代训支持企业以训稳岗,近日,东营市人社局就有关以工代训补贴事项进行了通知。
对年1月至12月,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东营市实现首次就业(首次就业时间以在东营市开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吸纳首次就业人数及在本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数,给予企业每月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职工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工资关系所在企业申请。企业之间构成总公司(母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可自主确定申报主体,由总公司(母公司)集中申报,或由具备独立财务的分公司(子公司)分别申报(附情况说明)。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企业工作的职工,由承担用工成本并实际用人的企业进行申领,申领时提供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附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工资发放证明。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流程参照鲁人社字〔〕63号、鲁人社函〔〕78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企业应遵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低工资规定、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用工,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不予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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