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84号)规定,经各县区初审、市级审核,按照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木子庄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利津县望古窑十八梭家纺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蓝海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家单位为“东营市乡村振兴劳务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要加强对基地的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在吸纳农村劳动力方面的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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