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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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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园园通讯员张宇慧刘良玉

为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服务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新建项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全面提升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水平,近日,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东营市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方案明确,不动产单元代码是不动产在空间位置上的唯一标识,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数据关联互认的关联字段,持续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纵向关联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缴税、登记等全链条事项以连通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销售、交易各阶段,横向关联签约、贷款、核税、缴费、司法、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事项,构建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高效协同、系统共享集成的管理机制,探索在社会治理、政府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更多场景应用。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的实现,方案确定了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关联用地规划审批,关联项目建设全过程,关联新建商品房销售,关联不动产交易、查封、判决裁定、公证、灭失,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主要任务。

其中,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利用地籍数据库,根据相关规则编制唯一性28位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该不动产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信息和关联接续新建项目管理的必选字段。不动产单元代码连同相关联不动产单元自然属性等信息汇聚至市大数据平台,相关部门、单位可通过市大数据平台以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等信息作为索引实时获取。对因规划变动、不动产分割合并等原因需要变更的代码,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并做好代码间的关联映射,确保可溯及既往。

土地供应前,结合“多测合一改革”,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地籍调查成果提前入库,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宗地),应用于土地招标、挂牌、出让各环节及相关测绘成果中,记载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费税缴纳凭证及其他涉地资料,服务于“交地即办证”。

不动产单元代码(宗地)应用于项目建设各阶段,关联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在相关测绘、设计、施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门牌号码证明》等文本资料中记载,服务于“验收即办证”。

房屋预测绘成果、房屋楼盘表等共享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用于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通过该代码关联预测绘成果和实测绘成果。相关部门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或部门间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等方式,共享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并记载于房屋楼盘表、《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抵押合同》、税费征缴凭证等资料,用于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告转本登记。交房前,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关联水、电、气、热户号,推动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热协同过户。这一工作任务主要服务于“交房即办证”。

此外,方案还要求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跨部门应用,将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在不动产买卖合同、抵押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书及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书等司法文书中记载,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为关联信息,实现与交易、税收、司法、公证及水电气热等业务信息共享,避免重复调查审核和提交资料,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自然资源部门共享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信息,在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根据方案要求,10月底前,东营市将全面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并持续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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