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垦利区各中小学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等文件规定,经垦利区*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指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学历证书需要与学位证书相对应),所学专业须符合《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东营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K以下);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个人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查询时间: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报名网站: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府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