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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其滨恶势力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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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其滨等22人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由东营中院代院长赵国滨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等7人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介绍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年以来,被告人董其滨、李月美伙同盛芳、尚树甲、杨振等人在东营区经营KTV,以提供盈利性陪侍以及组织卖淫为业。被告人董其滨为保证其经营的KTV内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进行,多次纠集尚树甲、李海龙等人在KTV内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年以来,被告人董其滨开始对外放贷牟利,先后纠集尚树甲、杨振、郭文杰、李宝旺、赵振亮、张建康、郭楠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东营区*河路派出所辖区、利津县盐窝镇周边、河口区孤岛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董其滨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审查

本案由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立案侦查,东营市院、垦利区院依法提前介入,同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受理一个月内审查终结提起公诉。专案组全体成员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有1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字:胡树新

编辑:李娜娜

统筹:来倩倩

审核:薄海明、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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