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比较好皮肤科医院 http://pf.39.net/bdfyc/140106/4322698.html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
全市企业年、年引进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
(二)补贴条件
1.国内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国(境)外院校研究生需取得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二、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元。
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元。
(二)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
三、所需材料
(一)《在东营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生活补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电子版。
(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申报流程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由现用人单位按年度申报。用人单位应持相关材料于年1月22日前到单位住所地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提交申请,进行申报年度补贴,申报年度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年的,下一年度申报。符合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市 直:
东营区:
河口区:
垦利区:
广饶县:
利津县: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附件:
附件1:在东营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在东营就业研究生申领生活补助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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