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简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10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19日以后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和《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6:00查询时间: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府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