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据《大众日报》消息,继去年山东省在东营率先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后,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复函同意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开展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去年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东营市创新参评机制、标准条件、评价方式、评价激励和协调机制等五项机制,“破天荒”为职业农民评职称。如针对职业农民受教育经历长短不一,但长期精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放宽申报硬性条件,对学历、论文等不作要求,坚持能力业绩导向;中级职称评审采取业绩展示、测试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民从事什么领域,评委就问什么具体问题,切实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这些做法,有效回答了职业农民职称“谁能评”“怎么评”“如何用”等关键问题,为全省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蹚出了路子。
据了解,去年,东营市共有人参与全省首批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最终有84名“土专家”“田秀才”通过评审分别获得农民农艺师(中级)、农民助理农艺师(初级)职称,其中24人获得中级职称、60人获得初级职称。
今年山东省新增13市进入试点范围,让改革红利更广泛惠及广大职业农民。山东省要求,试点市要按照《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评审标准,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评审程序,确保评选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山东省鼓励各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闯大胆试,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制度创新。同时要求,各市试点工作期间要注重工作经验总结积累,规范整理档案材料,按年度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主动为广大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服务工作。
编辑唐峥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