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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6 16:47:00


  为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决定年继续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现将年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排名)位于前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部分急需紧缺卫生类岗位,允许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详见《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
  (五)符合教育部教研厅函〔〕1号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待业人员是指年1月17日前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或已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须于年1月1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除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应在年1月17日前取得。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年1月17日8:30—1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和《“双百引才计划”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报考。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引进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引进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年1月17日11:00至年1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引进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引进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核评价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选及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评价成绩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应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市人才引进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岗位,对满编单位可追加编制,按照“编随人走”原则进行专项管理。
  2.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根据考核情况,引进人才可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适当在市直单位之间交流使用。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市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元。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专项岗位。

六、其他事项


  教育、卫生类“双百引才计划”岗位选聘工作,由市教育、卫健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全国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
  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见《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政策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

2.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卫生类).xls

3.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教育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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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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