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5日讯9月5日,利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利津县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原文如下:
经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年9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1.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在利津县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1)2岁以下的婴儿不建议采样;(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单位报备;(3)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重点地区来人尚未主动上报和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不得参加本次核酸采样;(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居)和网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专业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9月5日15:00至9月5日22:00;
2.地点:根据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通知,到指定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采样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前通过“个人采样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