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至6日,利津县公安局连续作战,成功打掉两个利用“GOIP”设备帮助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5人,缴获涉案设备一批,成功比对外地市案件多起,涉案价值特别巨大。
近日,利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得到线索:有犯罪嫌疑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通讯等技术支持,疑似在利津县辖区内活动,涉及案别为帮助贷款或者购买物资类诈骗案件。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利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内容深度研判,结合视频侦查、摸排,发现线索内容系利用“GOIP”设备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且系两个团伙所为。经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成功掌握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随即,抓捕大网悄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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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刑侦大队联合利津派出所,经布控跟踪,在某轮胎店将犯罪嫌疑人彭某、董某抓获。
办案民警首先攻破董某心理防线,但彭某负隅顽抗拒不认罪,办案民警制定瓦解策略,对彭某展开强硬心理攻势,同时成功在彭某租房处搜查到作案手机11部、音频线6根,在证据面前,彭某彻底交待犯罪事实。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董某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在北宋派出所的协助下,在董某家中查获作案用手机卡一宗。
经初步查明,年11月份以来,彭某、董某为获取不法利益,购买作案用手机、手机卡、音频线等设备,利用手机连接音频线制作简易“GOIP”设备,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导致多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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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另一“GOIP”团伙也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连续作战,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视频侦查、追踪、摸排等工作,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石某某身份,并掌握了二人的活动规律。
12月6日凌晨,抓捕行动再次打响。刑侦大队联合利津派出所在利津城区某酒店将董某某抓获。随后,在利津城区某路口将正在作案中的石某某抓获,现场查获作案手机6部、音频线6根,手机卡2张。
民警深挖扩线,发现马某某也有同案嫌疑,在凤凰城派出所的协助下,同日在凤凰城街道某酒店将马某某抓获。
经审讯,三人对制作简易“GOIP”设备,为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利津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彭某、董某、石某某、董某某、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牢记以下几点
(一)不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拨打客服电话向官方渠道进行核实。
(二)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
(三)慎防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慎扫不明来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