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的“主流论”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特大瓦期爆炸事故发生后,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可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委宣传部长张金光认为,与遇难的100多人相比,幸存的400多人“才是主流”。听罢这样的谬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试问一个一次就造成百人以上死亡的责任事故,怎能用“主流”或“非主流”这样荒谬绝论的语言去掩盖事故的危害?难道这就是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头目及宣传官员的“主流观”?由此,我们看到了这个公司发生这次瓦斯爆炸的必然性。因为他们早有准备,在他们的眼中,即使再发生几起这样的事故,再死亡几百人,对于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来说,仍然是“主流“,因为这个公司还有几万人呢,相比之下,再死几百人,才占多大比例,如果如此“主流”下去,如果*中央和国务院不对事故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不知还要有多少人被“主流”掉生命?张金光的“主流论”,绝不是一般的“口误”,而是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某些人及张金光心态的真实反映。如果让这样的谬种流传,不知还要为大大小小的贪官、为一些地方的劣*、为一些当代资本家们的残忍提供多少借口。对张金光谬论的危害绝不能轻估,因为:张金光的“主流论”是残忍的。面对上百人生命的消逝,面对死亡矿工亲人撕心裂肺的哭诉,面对举国的哀痛,面对*和国家领导人震惊,一个*委的宣传部长却以什么“主流”或“非主流”论来为事故的责任人打掩护,来转移人们的视线,来胡弄死难者的亲属,是十分残忍的,是没有人性的。可以设想,在这次瓦斯爆炸中,死难者中没有这个公司的管理人员,更没有矿主及张金光的亲人。如果矿长或其他主要管理者们的亲人也在这次事故中死亡,他们还会提出这种荒谬的托辞吗?须知,无论哪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面对这些鲜活生命的夭折,不是同情、不是痛心、不是忏悔、不是自责,而是胡说什么“幸存的400多人‘才是主流’”。说出这样的话来,还有一点人的心肠吗?张金光的“主流论”是恶*的。按照张金光的逻辑,一个杀人犯,杀死一人后,他也可以说:我只杀了他一个,他家活着的几个人才是主流;一个贪官贪污几千万或者上亿元,他也可以说:我贪污的这些钱才占这个地方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而我没贪污的那些钱才是主流;一个地方惩治了几十名贪官,而那个地方的大官们也可以说:我们省(市、县)有多少干部?而没有被发现、还没有受到惩治的才是我们这里的主流;一个好色贪官在养了几个、十几个或者几十个小蜜之后,他也可以这样说:我才养了这么多,不是还有不少漂亮的女人没跟我上床吗?她们才是主流。张金光的“主流论”之所以恶*,是因为张的谬论,为贪官、黑恶势力和社会的歹徒们开脱罪责开了一个恶劣的先河。张金光的“主流论”是可耻的。“主流论”从张金光的口中说出,但其本意却是为了其主子。张说出这样的话,是对矿主们的逢迎,是对上司的吹拍,是对罪责的回避,是对正义的玷污,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良心的残杀。从张金光的谬论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张的无耻嘴脸,看到了他对主子的忠诚,也看到了他向死难者亲属伤口上撒盐的凶残。一个人或者一个官员的道德、良心、情感、水平、觉悟、素质,在一般情况之下,是很难作出评价的,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却能最充分地暴露出他们最真实的面目。一些官员的“雷人”之语,不正是这些官员真实心态的反映吗?一个官员如果没有官德、没有主见、没有良心,是什么样的“雷语”都会发出来的。但愿类似“主流论”的荒谬论调,早点寿终正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