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马新怡东营报道
日前,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东营市房地产业整体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东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延长中心城区个人购买住房阶段性补贴政策至年6月30日。
根据政策,个人(家庭)于年7月1日-年6月30日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于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但是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享受政府购房政策性补贴购买的住房,棚改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回迁房以及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住房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购房时间认定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签约与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契税缴清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
购房人本人或监护人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购房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补贴。购房人须于年1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