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东营市实验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岗位一览表所列条件为准)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时间:年8月23日9:00-8月25日21: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可采取以下2种方式。(未接到电话通知为网上预审通过)
1.登陆“东营市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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