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确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拘留处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共计6人,具体要求如下:
司法辅助岗位一:3名,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或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司法辅助岗位二: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要求有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报名时需上传最近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司法辅助岗位三:1名,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
司法辅助岗位四:1名,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年8月27日9:00—28日17:00
查询修改时间:年8月27日10:00—29日11: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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