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加快推进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根据《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东*办发〔〕第3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做好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在东营市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当选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参加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选,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省(部)或者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省(部)或者市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主持或者完成国家、省部级社科项目;以首位作者出版或者发表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并获得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被公认为教学领*人物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文化、体育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对在乡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服务乡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门选拔。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对经市卫生健康委认定的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家人才,符合条件的,开展专门选拔。
三、推荐数量
年度拟选拔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名左右,其中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选拔总数的30%。各推荐单位推荐数量如下:
(一)一般人选推荐数量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分别推荐不超过3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推荐不超过3名,市直其它部门(单位)各推荐不超过1名;胜利油田推荐不超过2名,胜利石油工程公司、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地球物理公司胜利分公司、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它央属、省属驻东营单位各推荐不超过1名。其中,推荐2名以上的(含2名)至少包含1名4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不具备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专门选拔推荐数量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各推荐乡村人才振兴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1名,疫情防控一线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1名;市卫生健康委推荐疫情防控一线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2名。
四、推荐要求
按照《办法》的规定,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的方法进行。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申报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本系统内市属单位人员的申报工作,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属驻东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推荐人选须经单位*委(组)研究同意后,形成推荐报告。
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须将推荐选拔范围、条件、数量、程序等向全体人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没有通过或专家评议推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推荐参评“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等推荐材料,在推荐单位以及专家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和单位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方可上报。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单位*委(组)研究意见、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由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综合报告须用红头文件纸,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二)《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附电子版一同上报。
(三)《推荐参评“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佐证材料各1份,附电子版一同上报。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论文和著作各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以及其它证明一览表内容真实性的材料等。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首页为目录,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要反映推荐人选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详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专利要注明类别(如发明、实用新型等);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核心期刊或学术期刊的要注明),合著的要注明位次。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佐证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上表格,可登陆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