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口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西藏籍、*籍高校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年招募人员)人员和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策。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计划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