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东营市育才学校现委托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学辅助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相关学校教学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拘留处罚的;
4、现役*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时间:年11月25日—11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