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优才专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见附件2)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全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优才专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23日9:00—6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年6月23日11:00—6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教育局(